金属镁的海运/公路运输危险性分类
镁主要用于制造轻质镁合金和球墨铸铁等,用以制造汽车、飞机、科学仪器、脱硫剂、脱氢剂、烟火、闪光粉、镁盐和格氏试剂等,也用以还原提取金属铍、钛、锆、铪和铀等。由电解熔融氯化镁或光卤石制取,也可以用硅铁还原氧化镁得到。金属镁具有一定的延展性和热消散性,在化学和材料等工业中被广泛应用。金属镁的形态多样,有粉末状、丸状、锭状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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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运输环节,不同形状的镁产品危险性分类也各不相同。接触到镁金属或镁合金产品时,我们应该考虑到其可能会有易燃、自热、遇水放出易燃气体三种危险。
由表可得,金属镁根据形状、镁含量、粒径大小等不同,可能具有4.1易燃固体危险、4.2自热危险和4.3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危害。因此,在实际运输分类时,可依据金属镁的外观做出一个简单判断。另外需注意相应条目的特殊规定:
① UN1418对应223特殊规定
镁粉或镁金属粉可以通过做相应的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和自热试验,如果试验显示没有相应的危害,则可不划入该条目。
丸状、旋屑或带状的镁金属或镁合剂,如含镁不大于50%,可以豁免为普货。
依据IMDG code(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)(现行2022版)、JT/T 617—2018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》等运输法规的要求,金属镁在海运和公路运输时要求也略有不同。
(一)海运
UN1869和UN2950在海运IMDG code中有一个特有的特殊规定920,明确规定:棒、锭或棍状的镁金属制品可以在海运运输里按照普货运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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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图所示,此类镁锭和镁棒由于其外观尺寸较大,一方面现行的联合国《试验与标准手册》中没有相应的试验方面,另一方面现有的运输实践也证明,此类商品在实际运输时没有易燃、遇水放出易燃气体、自热等风险。
(二)国内陆运
国内道路运输JT/T 617—2018系列标准和联合国TDG保持一致。
虽然在特殊规定一栏没有写特殊规定代码223,但是根据JT/T 617.2—2018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 2 部分:分类》的4.2.5“某一类物质、溶液或混合物即使在JT/T 617—2018表A.1中已列出了名称,也可参照附录A的试验程序和第5章相应类别的分类规定,认定该物质不满足其所列出的分类条件,则该物质、溶液或混合物可判定为不属于该类别”,即样品依据试验结果也可以按照普货运输。
检验的过程中,应该优先根据外观考虑其应该需要进行的试验,如果是棒、锭或棍状的镁产品因为不适合试验条件可以考虑按照普货运输。
来源:中海油天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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